开元官方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学习实践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学校将2022年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精准服务、融合发展”为主题,以突出党建引领、明确目标要求、提升管理服务、扎实融合发展、提高队伍素质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提升学院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努力营造真抓实干、作风务实的良好学院生态,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担当精神足、进取意识强、师生口碑佳、工作成效好”的干部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院各科(室)、系、研究室和党支部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21年12月)
对照科(室)职能和职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剖析活动,查找在制度机制、工作理念、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积极整改。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3月-2022年8月)
学院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统筹学院相关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分项分步推进,加强督促协调,营造良好氛围。
(三)全面深化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1月)
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协调推进会,加强建章立制,深化学校层面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学院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和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对接工作。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全面总结,巩固成果,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党建引领再强化,筑牢战斗堡垒
目标要求:
着力实施“党建+作风建设”项目,坚持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党委和各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科学决策、理论学习、干部培训、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
主要措施:
1.规范学院决策程序、学习制度,规范全院各类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积极推进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每学期初检查一次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新风,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求党员干部坚守工作岗位、牢记工作职责、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十严禁”,强化严的主基调。
责任人:院纪检委员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按照要求完成学校要求的科级以上干部的任职培训,完成学校组织的团干辅导员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报告会或培训会,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责任科室:人事科、分团委、院纪检委员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探索开展师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不断加深党建和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科建设及团学工作的融合,构建教学系、团委、党支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的教学实践和思政教育活动,形成共建机制和典型培育机制,全面深化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工作。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分团委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3月完成结对并持续推进
5.抓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实施“五力提升”党建工程,积极拓展“党建+”项目工作法,着力打造“红色·青春·兴农”党建品牌,努力在引领性、全覆盖、强效果上下功夫。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6.贯彻落实好校党委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办法,每学期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
责任人:院纪检委员
配合科室:各党支部、各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二)目标要求再定位,健全体制机制
目标要求:
全面理顺各科(室)职能,继续修行完善制度,全面优化各项常规工作流程,做好制度解读宣传,不断深化依法治院工作。
主要措施:
7.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科(室)、系和研究室所涉及的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废除、修订和新立制度清单(含制定时间、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5月完成并持续推进
8.各科(室)、系、研究室对自身职能和职责进行全面梳理,以“服务师生、方便师生、幸福师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对现有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废除、修订和新立的基本业务清单和办事流程清单,并根据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力求实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常态化。责任科室汇总后装订成册,并面向全院师生公开。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6月完成并持续推进
9.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出台后1个月内必须进行解读。制度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相关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管理服务再提升,提高师生满意度
目标要求:
对接先进标准,更新工作理念,坚持师生为本,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师生满意度和幸福感。
主要措施:
10.修订人员工作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规范工作纪律、日常用语和基本礼仪,建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倾听耐心、解释细致、办理快速。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1.实行挂牌上岗制。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应在办公桌明显位置树牌上岗,亮明姓名、职务、职责和服务承诺。将本科(室)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工作职责等“上墙上网”。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2.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被首个问及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被问及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认真负责地处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科(室)、系和研究室办理;相关科(室)、系和研究室无人,应问明事由,做好交接。不属于本科(室)、系和研究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帮忙联系,负责到底,并逐日在办公室明显位置记录并公示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师生员工等咨询事项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对不在受理范围或需协调多个单位解决的事项,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分管领导,在明显位置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落实情况。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4.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科(室)、系、研究室要根据工作性质,制定出各类工作完成时限,并在明显位置公开公示。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5.实行AB岗替代制。院领导带头推进AB岗替代制。各科(室)、系、研究室要结合工作特点与实际,探索推行AB岗替代制,做到工作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16.深化推行周活动公开制。探索实行领导周活动安排公开制,并通过学院微信群和网站公开。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5月
17.探索试行院领导每周固定时间集中处理审批事项。鼓励办事师生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提前预约办理相关事项。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5月
18.修订楼层明示牌。对全院办公楼楼层办公单位明示牌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新修订明示牌内容,方便校内校外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牵头科室:财务资产科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5月
(四 )融合发展再扎实,找准建设支点
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2022年“11255”发展思路,围绕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坚持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统筹推进,围绕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核心工作,找准服务发展着力点和作风建设支点,继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将作风建设的实效转化为支撑山西农业“特”“优”战略实施的能力。
主要措施:
19.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专题研究涉及各科(室)、多个分管领导的综合性工作,分工负责,整体推进。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0.开展师生员工建言献策活动,推进院领导接待日常态化,每周设立一天为专题接待日,学院各分管领导轮流接待,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教工、学生座谈交流活动,收集师生意见建议,答疑解惑,回应关切,积极整改,关爱师生。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分团委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1.按照学校要求,强化教工“共创美好生活”和学生“共建和谐校园”微信平台的运行管理,完善校级、院级、班组(班级、工会小组)三级信息交流机制,随时回应师生关切,快速推进问题解决。
责任科室:院工会、分团委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2.坚持面向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各地校友会开展校情通报工作,每年1-2次,凝聚各方力量,共谋发展大计。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分团委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3.根据学校要求,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用好企业微信,建立健全信息送达反馈机制,完善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做好上传下达和相互沟通事宜。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4.持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年初制定“我为师生办实事”规划并报告学校备案,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办实事、做好事、抓落实。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队伍素质再提高,凝聚发展合力
目标要求: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和学院文化建设,营造“改作风·优服务”的浓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规范公务行为,明确工作纪律,开展创先争优,强化岗位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树好个人形象,建设政治上靠的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展示学院风貌,营造规范、融合、温馨、高效的学院文化氛围。
主要措施:
25.学院领导前往先进院校和兄弟院系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6.结合年终考核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全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标一流、对表职责,围绕制度机制、工作理念、工作态度等问题深入剖析,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27.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外突出影响力,对内增强引导力。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自己分管工作领域的舆情研判,建立健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8.将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学院重点工作,多层次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党员先锋岗等评选活动,选树典型,营造氛围。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29.学院设立作风建设专门信箱、开通作风建设工作热线,多渠道收集师生员工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师生员工反映问题渠道,利用群众力量推进工作作风改进。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开通并持续推进
30.以“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精准服务、融合发展”为主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大家谈”活动,网上开辟作风建设专栏,公众号持续更新作风建设相关内容。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1.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的立项、交办、办理、报告、归档等制度。根据工作事项推进进度,建立督办、催办、约谈机制。
牵头科室:党政办公室
配合科室:其余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32.强化监督检查和违纪案件查处,着力构建“三不”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上级和院党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人:院纪检委员
配合科室:各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3.加大对各科(室)、系、研究室运用公权力的监督检查,对不负责、不担当,在涉及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人:院纪检委员
配合科室:各科(室)、系、研究室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荆立群、原向阳同志任组长,岳培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系、研究室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组成,要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创新工作,配合协调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责任。作风建设工作实行各科(室)、系、研究室和党支部责任制,相关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科(室)、系、研究室和党支部作风建设负全面责任,要加强统筹谋划,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日常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完成时间为持续推进的项目,原则上2022年初完成方案制定或启动,年中检查推进,年末总结提升。
(三)强化舆论宣传。学院网开辟“作风建设专栏”,综合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公开栏、横幅等途径,宣传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学院相关工作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为推进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院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科(室)、系、研究室和党支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于师生反映作风问题严重的科(室)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